关键词: 全国招教
义务教育的的起源和发展是教资教招考试中的常考点,常以客观题考查。对于涉及的考点,接下来进行一一讲解:
一、西方义务教育的产生与发展
1、兴起阶段:16世纪
义务教育起源丁德国。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运动中,马丁路德(1483—1546) 为了争取人民信仰新教,提倡公费设立学校,强迫人民送子女上学。1619年,普鲁士的魏玛共和国率先尝试通过立法的手段,以国家权力强制全体适龄儿童接受初步的国民教育,规定送6--12岁儿童入学,一般认为这是义务教育的开端。
2、初具雏形:17世纪至19世纪50年代
顺着宗教、政治上的原因,慢慢发展,初步具有义务教育的形态。
3、大规模发展:19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
大工业革命以后,资本主义生产迅猛发展,不但要求大大增加劳动者的数量,而且要求提高劳动者的质量。从事机器生产的工人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,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,因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、普及初等教育就成为急迫的问题。到19世纪半期,一些比较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,如美国马萨诸塞州在1852年,英国在1880年,法国在1882年,先后通过了义务教育法令。到20世纪20年代,各资本主义国家都已基本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。
二、我国义务教育的产生与发展
(一)旧中国的义务教育
1、拟议和提出
我国义务教育的拟议和提出,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。1902 年,清政府公布了由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的一系列“学堂章程”,即《钦定学堂章程》(“壬寅学制”)。其中规定“儿童自6岁起受蒙学4年,10 岁人寻常小学堂修业3年。俟各处学堂一律办齐后,无论何色人等皆应受此7年教育,然后听其任为各项事业”。但这个章程因故未能实行。
2、出现了“义务教育”一词
1904年,在《奏定学堂章程》中的《学务纲要》中先出现了“义务教育”一词。
3、第一道正式法令
1906年,学部颁布《强迫教育章程》十条,规定“幼童至7岁须令人学,及岁不人学者,罪其父兄”。这是中国政府计划实行强迫义务教育的第一道正式法令。
4、正式试办义务教育
我国正式试办义务教育是在1911年。清政府学部在《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》中明确规定以4年为义务教育期,并提出了试办义务教育的办法。但是3个月以后,清政府的统治就被辛亥革命推翻了。
5、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
1912年元旦,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之后,孙中山任命蔡元培为教育总长,并成立教育部。9月3日,《壬子癸丑学制》颁布。该学制明确规定:“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。
(二)新中国的义务教育
1、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
1982 年12月,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:“国家举办各种学校,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。”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,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在我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。
2、我国义务教育的确立
1986年4月全国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,以国家立法形式正式确立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,标志着中国义务教育制度的确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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